第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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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曹野那姬的心里,一个人是离不开匕首的,她从三岁身上就带着匕首,行商的沿途有狼群有盗匪,匕首能杀人还能割断狼的喉咙,饿了能割肉冷了能劈柴,匕首是最有用的东西。
  李长安却只看着曹野那姬手指上刚结疤的伤口出神。
  曹野那姬的手上一直都有茧子,只是这几年在宫中养着,用不着她再舞刀弄枪,手上的茧子就薄了一层,而最近,她发现这层薄茧被磨破了。
  李长安看着昏黄烛火曹野那姬认真打磨匕首的脸庞,不知怎的忽然想起孟郊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李长安抿抿唇,她要再快些了。
  又过两日,李长安带着明月出宫,来到了她的宅院。
  宅院中的一个管事娘子元娘邀请明月去胭脂行去看最新出的胭脂。
  元娘是李长安新买回来的管家娘子,原本是犯臣家中的管事大娘子,因为主家获罪才被发卖了,李长安正好遇上了,就买了下来。
  明月和两个胡姬没什么话说,和元娘却有不少共同语言。
  “明月你和元娘一起去吧,我对那些东西没兴趣。”李长安挥挥手,又在软榻上打了个滚,伸了个懒腰,“我睡会觉,你们回来也不必喊我。”
  明月犹豫了一下,作为奴婢保护李长安的责任和自己心里对胭脂水粉的喜爱让她有些拿不定主意。
  “我就在府中睡觉,又不出门,阿娘也不会因为你不看着我睡觉就怪你的。”李长安一句话让明月打消了顾虑。
  待到明月兴致冲冲挽着元娘的胳膊出了门后,李长安才从软榻上迅速爬了起来,她看着站在榻边的红绫问道:“沈初呢?”
  红绫指了指后院方向:“在后院候着呢。”
  李长安径直穿过主屋来到后院,院中正有一人,一身白袍,坐在槐树下石桌旁。
  大唐的惯例,未及第的士子多穿白袍,所谓白衣卿相也是由此而来的,指的就是没考上科举的读书人。
  沈初也看到了李长安,他立刻站了起来,忍不住快走两步走到李长安身前,看着眼前的小女娃,胸膛微微起伏着。
  他清俊的脸上挂着两个黑眼圈,可看这几天觉都没睡好。
  他乡遇故知,沈初从那天和李长安分开之后就心神不宁,当日下午就拿着写好的字找到了这个宅院,可惜故人不在,府中只有几个女婢。
  不过也不是一无所获,沈初从那个名为红绫的婢女口中得知了主人的姓名。
  李长安,一个让沈初失眠了三天的名字。
  沈初在最开始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都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悲伤。
  他再也不用担心他在现代教育界的名声扫地了。
  ……现在是该担心他在大唐的未来了。
  “导师,我想死你啦!”
  李长安却没什么顾虑,她眼泪巴巴的,一把就抱上了沈初的腰,哭得地动天摇的。
  “你不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的,我给你讲,我可是倒霉透顶,投了个有爹生没爹养的胎,和我娘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可惨了……”
  沈初叹了口气,心骤然软了下来,甚至主动伸手揉了揉李长安的后脑勺。
  “重来一世,莫非心性也成了小儿心性吗,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哭的跟黄口小儿一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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