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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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瑾想着既然买不到粮,那就只能去亳县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多搞点药食同源的中药。
  毕竟这种养生药,药铺一般都有。
  并且从香河县去亳县,三天就能走到。
  两座城池之间,又有不少村落可以投宿。
  不用担心晚上会露宿野外。
  到时候,如果亳县治安比较稳定,顾瑾考虑租一套院子先住下。
  毕竟,现在越来越冷,她就算想尽快赶到京城,也不得不考虑现实情况。
  转过一条巷子,大家伙来到主街上。
  眼见要出城,木氏鼓起勇气走到顾瑾身旁,小声说道:
  “瑾儿,香河县的胭脂,非常出名,我们要不要买一些胭脂,带到京城去卖?”
  这时,白素素插话:“这兵荒马乱的,哪还有人买胭脂打扮呀?”
  顾瑾却是心动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平民百姓每日挣扎在温饱之间,让那些乡绅富豪却每日笙歌燕舞。
  且住在京城的人,非富即贵。
  香河县的胭脂,不愁销路。
  在上辈子,以前标语是想要富,先修路,后来标语是想要富,就带货。
  搞得那些网红和明星,带货都带疯了。
  顾瑾计算了下自己的存款,觉得这笔生意可以做。
  就当是试水。
  如果可行,以后她在京城开武馆的同时,也可以开辟另外一条生财之道。
  第128章 亳县
  思及此处。
  她小手一挥:“那就去醉玲珑胭脂坊。”
  从黄七娘的行为处事中,可以看出孙家人品性不错。
  既如此,那他家生产的胭脂,品质应该也不错。
  顾瑾离开孙府时,其实本想提醒黄七娘有关异鬼之事。
  后转念一想,孙家都是生意人,他们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真要想离开香河县,早就离开了。
  也就没有多嘴。
  醉玲珑胭脂坊的胭脂,最好的五两银子一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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