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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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二b......铅笔。
  比他哥还讨厌。
  “嫂......哎呦。”
  咚的一声响,还想说点什么的陆景晨抱着头被迫终止,他看着方岚:“妈,我这可是年级前十的脑袋,您再给我敲坏了。”
  “就你话多,吃饭都堵不上嘴。”
  方岚睨了眼陆景晨,随后扭脸对林笙说:“小笙你别搭理他,这混小子越搭理越来劲,一天天的就是欠收拾,下次你直接动手就行。”
  陆承明也跟着附和:“对,那小子皮厚,小笙你记得拿根棍子。”
  “爸。”陆景晨声音哀怨。
  陆承明冷哼:“使劲抽。”
  林笙哈哈笑:“那不行,小晨平常对我那么好,我可下不去手。”
  然而,餐桌下的手却快速戳着手机:'再敢跟我发神经,还钱!!'
  见林笙跟他站一边,刚要嘚瑟的陆景晨突然发现屏幕亮了,他下意识看过去,笑容瞬间僵住。
  再抬头脸上就变成了讨好的笑,意有所指:“谢谢嫂子哥手下留情。”
  “不客气,谁让咱俩好呢。”
  林笙脸上挂着淡笑揉了揉陆景晨的脑袋,优雅起身离席:“叔叔阿姨,你们慢慢吃,时间不早了我该去机场了。”
  而他这抹笑落在陆景晨眼中,就仿佛是在对他说。
  '小样,你哥我都能拿下,还治不了你?'
  陆景晨低头扒饭:嘤~
  嫂子哥好凶。
  大哥完了。
  ......
  出了门,林笙并没有急着去接人,而是拐进一间花店。
  买了一束白玫瑰。
  清香怡人,纯洁而又美好。
  不是花。
  是捧花的人。
  陆景熠就站在那定定地看着,眼中除了垂首闻花香的少年再无其他。
  这时,蓝牙耳机里传来维金斯诚恳的致歉。
  说他不知道那个小朋友是他的小男友,也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希望他不要误会。
  陆景熠想回他说,林笙不是他的小男友,可是望着不远处像白玫瑰的安静少年,他不知怎得竟鬼使神差没有解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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