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第16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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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现在,明廷却是展现出意外的开放态度。
  朱由榔觉得居住没问题,但前提得有“绿卡”,在大明官府登记备案,并且明确目的和行动范围,遵守大明的所有法律,并且照章纳税,你跑到南京来住都行,最好再多消费消费,带动经济,当然了,以这时候洋人的生活水准,朱由榔很怀疑他们的消费能力。
  船舶重工公司里面,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原郑氏工匠,以及海军里面的原郑氏集团各色士卒等,倒是不需要绿卡了,他们直接登记为正式的大明子民。
  于是乎,这些澳门的葡萄牙人,恐怕将成为第一批拥有“大明绿卡”的外国人。
  原本瓦希基是做好长期拉锯,甚至撒泼打诨的准备的,没想到第一个谈判内容,就让他心动了。
  额,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葡萄牙人最早进驻澳门,不也就是为了一个贸易中转地吗?既然能合法的进行,还能受明廷官方保护,何必在这澳门的小渔村里窝着呢?
  到时候完全可以建立一家商务公司,进驻到广州、泉州,甚至南京去做生意嘛。
  唯一不足的,就是以前不用交税,现在却是要和大明的民营行社一样,给明廷交税,贡献财政了。
  于是乎,第二条谈判内容,就是关于葡萄牙人对华贸易的。
  陈贞慧表示,明廷允许葡萄牙商人在华投资,但必须先在理藩院备案后,于督商署注册企业,并规定,外资公司必须要有三成以上的股份,向大明本土融资。
  也就是说,大明允许葡萄牙直接在内陆投资建立商业公司、厂房,但条件是,公司三成以上的股份,必须由大明本土的商人或者国有公司融资入股。
  这一点,瓦希基倒是没觉得不可接受,融资不是白占股份,而是要实打实出钱的,大明商人和国企要占股份,也是要真金白银拿出钱来投资的。这对在东亚地区影响力逐渐减小的葡萄牙而言,倒是一件好事,毕竟大明企业有了股份,也不会坐视公司被荷兰、西班牙等国挤破产。
  但陈贞慧却提到了一个特殊案例。
  澳门的卜加劳铸炮厂除外。
  葡萄牙人在澳门留居后,为了安全防卫,陆续在澳门各险要点建筑炮台,扩大对火炮一类武器的需求。
  最早的一批火炮,是从其他殖民地抽调过来,太过麻烦,于是葡萄牙人就想到了在澳门本土建设铸炮厂。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引 1557年(明嘉靖三十六年),葡萄牙铸炮专家伯多禄·卜加劳在澳门的西望洋山麓竹仔室村尾选择地点开设铸炮厂,由卜加劳亲任经理。
  这就是在明末显着一时的卜加劳铸炮厂。
  崇祯年间,在徐光启、李之藻等一批眼光开阔的明末知识分子倡导下,朝廷向澳门的葡萄牙订购火炮。
  这也就是最早一批“神威大将军”,红夷大炮来源。
  后来,在李之藻等人积极沟通下,澳门方面派出炮师,协助明廷铸炮,明朝也学会了铸造纺锤形西式火炮的方法。
  红夷大炮的铸造技术便传入中国,后来又通过孔有德等人的叛逃,传入满清。
  经过近百年发展,卜加劳铸炮厂已经相当健全和完备,技术也十分成熟。
  当初徐光启先后向炮厂订购了八十多门新式火炮,可见其产量并不低。
  而且还能向东南亚、郑氏以及往来的西洋商船出售。
  在武备局工厂大规模建立之前,这里是就是东亚地区规模最大的铸炮厂了。
  陈贞慧提出,卜加劳厂必须由大明兵工公司全资收购!
  这一点,不容转圜。
  当然,也不亏待葡萄牙人,之前的工匠都可以留用,包括经理人,也可以先聘请留任一两年,而且兵工公司出资三万两,对于大明而言,这实在是小钱,但对于铸炮厂的股东们来说,已经不少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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