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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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则。
  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
  扶苏对此视而不见,便已表明了态度。
  律法是势在必行!
  冯栋悲凉的看向四周,心中生出无尽的悔恨。
  他若早知如此,绝不会提出沉船。
  更不会给官府口舌。
  嵇恒掸了掸袖间的灰尘,镇定自若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立法由我提出。”
  “自当阐述清楚相关看法。”
  “凡事都要有章程。”
  “官府想对商贾进行统一管理,必须对商贾内部情况有所了解,因而律法创立之后,各大商贾必须将自家的实际情况如实上报给朝廷。”
  “明确相关的职能划分。”
  “今后商贾想经商,必须将经商具体,一一具书呈上。”
  “不仅包括经营商品种类,还应囊括运送、销售、售后、税务、管理等各方各面都要上书官府。”
  “今后再发生沉船事件,官府也不用如这次一般,一股脑的抓人,只需追责运送相关的负责人就行。”
  “有规章总归是好的。”
  “诸位认为呢?”
  嵇恒淡淡的看向下方商贾。
  程郑等人面色铁青,看向嵇恒的双眼几欲喷火。
  若是能够,他们恨不得当场生啖嵇恒的肉,饮其血,不然实在难消他们的心头之恨。
  好?
  好个鸟。
  真这么去推行,他们各家情况,岂非为官府看穿?
  现在族中的大小事务,都交给的族中有才能的人,这些事是不能假以他人之手的,但万一日后真出了事,各项事务都要追究到具体人选,岂非不能再跟以往一样将罪责归于他人?
  这完全是百害而无一利。
  程郑冷着脸,不悦道:“钟先生,我承认你很聪明,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但经商跟当官是不一样的,考虑的事情也不同,事无细巨,都确切到人,对商贾而言,根本就不现实。”
  “你的提议根本没有执行的可能。”
  “能者多劳。”
  “我程氏族中子弟,大多身兼数职,岂能草率的固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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