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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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助流浪动物,首要就是要杜绝遗弃宠物的行为。只要不再遗弃,城市中将再也见不到流浪的宠物。”
  “救助者是在为人类赎罪。”
  跳过外国常见的心灵鸡汤和凡人有罪论,各种数据倒是没有错。城市中自然野生的动物,除了人之外,地上没有比老鼠更大的了。这说明没有老鼠那么小的体型,那么广泛的食谱,那么强大的繁殖能力,就不能与人类一起在城市中共生。
  他还给她讲了他当时跟同学搞救助,不是猫,而是四只狗。
  比起流浪猫,流浪狗更少见,也更不可能自然野生,因为野生的狗崽几乎活不到再一次发情生崽,就算一代可以,二代可以,但能延续到第三代的几乎没有。四只流浪狗发生了群聚,开始形成了一个小团伙流浪,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恐慌。
  陆北旌:“我是第一个发现它们的人。”
  应该说他和他的同学是第一个发现人,四只狗中有一只金毛,一只英国可卡犬,一只看不出是什么的串,一只京巴。因为有金毛,他们以为是丢了,就在qq群中散发,希望可以给主人报信。
  但过几日就在警情通报中看到了这四只狗,已经被抓了,据说是居民报警。派出所号召主人来领狗,没人领就要安乐。
  陆北旌和同学们就像今日的柳苇和同学一样,博爱而且充满热情,还很善良。几个大小伙子就去派出所问看一看能不能领养。
  派出所很好说话,毕竟这都是生命,真拉去安乐也是造孽,见几个大学生愿意养就让他们写个情况说明就把狗给他们了。
  陆北旌领走的是那只
  金毛。因为他是本地的,家里地方也够大,养只金毛是可以负担得起的。但狗领回家前当然要先去宠物医院做体检,他把狗送去,然后回家跟父母说要养狗。
  陆家父母不同意。
  流浪狗太脏、身上有病、家里没人照顾、玩物丧志,等等。
  陆北旌不是个会撒娇的性格,而且他也很意外父母竟然会不同意——这明明是善意之举,那只狗也很可爱并不凶,是四只狗里最温驯的一只,平时父母也没有说很讨厌动物,也教导他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啊。
  他觉得父母的理由站不住脚,可他又不会说服父母。
  年轻的心受到了一点小小的冲击和刺激,父母的形象也有一点小小的崩塌。
  陆北旌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求全责倍。
  不能要求父母是完人啊。
  ——但在当时的他心目中,父母确实是完人,是他人生和道德上的指路人。
  他只好另想办法。
  他从家里出来,想再加宠物医院交点钱暂时收留金毛,他要再想办法给金毛找领养。
  但是,就在路上,他接到了宠物医院的电话,说金毛弥留了。
  他赶回去,只来得及见金毛最后一面。
  医生最后给他做情况说明是说金毛应该流浪的时间并不久,它没有寄生虫,有一点跳蚤,身上有一些结板的毛球。
  它的胃里没有食物,它有严重的贫血,它最后的死因是心衰。
  医生:“它的牙已经快掉光了,它是一只老年犬了,八九岁的样子。它应该是被主人遗弃的,我们发现它还有白内障,两只眼睛视物应该都有问题了。”
  医生:“这种老年宠物犬是跑不快的,它走丢的可能性很小。”
  陆北旌没办法把金毛带走做安葬,交给宠物医院做无害化处理。
  之后,领走另外三只狗的同学也都发现狗都有问题。京巴也是个老年犬,走路都颤颤巍巍的,别说出门遛了,在客厅里走两步就趴下了,它的一只眼就是瞎的,同学带狗去看病,宠物医院说京巴、巴哥、吉娃娃这类眼睛会突出的狗,很容易在活动时冲撞到眼球致盲,而且现在的培育也不规范,盲目追求扁嘴和突眼,这种现象就更多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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