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茶艺男神 第19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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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每一个法学专家一样,年近六十的陈长明,秃了!
  地中海的发型,顽强坚守的两边鬓发,让他看上去颇有几分滑稽,有点忍俊不禁。
  可是,但凡认识他的人,都不敢有丝毫冒犯。
  如果他想告你的话,一告一个准,指不定连法官都是他的学生。
  “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也没有得到公司的代表授权,就算盖了公章,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好小子,够卑鄙的啊!粗看之下没毛病,细看之下全是毛病!”
  “想学法,就得是你这种字斟句酌,会玩文字游戏的人!”
  陈长明扶了扶眼镜,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笑意。
  “那陈院长,天音娱乐的官司,我能稳赢吧?”
  林诚问道。
  之前他和林韵儿确实准备提前签署合同,用违约的方式, 炒上新闻, 五百万的违约金就当是营销费用了。
  可是,后来的杨妍给他出了个歪主意——假合同!
  是个人都知道,星诚传媒是林诚开的公司,却很少有人知道这家公司其实是林诚他妈陈敏芳所有的。
  实际上,林诚不仅没有星诚传媒的一丁点股份,甚至连一个正式的职位都没有,只是这家娱乐公司旗下的一个普通的签约艺人。
  只不过很多人不会去注意这种细节,而是下意识的就把林诚和星诚传媒划上等号。
  哪怕他曾经在天籁之音的总决赛上,公开说过星诚传媒的法人是陈敏芳,而不是他自己。
  这种下意识的连接,就跟条件反射一样,或者说是“视而不见”,明明看到了,却很容易被人忽视,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
  “稳赢啊,没问题!”
  “另外,你还能反诉一个名誉侵害。”
  “还有那个小姑娘也能反诉经纪公司一个违约,因为她没有法理上的违约, 反而是经纪公司没有尽到合同上的义务,对她的名誉和利益造成了损害。”
  陈长明把桌上的一堆合同, 一张张的都仔细看完。
  “那院长,能不能帮我介绍几个律师,钱不是问题,最好能长期合作!”
  林诚搓了搓手,陪着张笑脸。
  开公司做生意,最麻烦的就是法律问题。
  如果能有强大的律师团队,那真是所向披靡,指哪打哪!
  就像文娱界的巨无霸——迪士尼,最出名的就是它的法务部,号称“地表最强”,打遍天下无敌手!
  “嘶——”
  “这个嘛……你是人文学院的,我是法学院,我这十万块一小时的咨询费都没收你钱,就是看在你临大学生的份上。”
  陈长明往后一靠,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陈院长,我对法学一直非常感兴趣,本来我的第一志愿就是临大的法律系,只是我女朋友考了哲学系,我才把法律系改到第二志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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