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_分卷阅读_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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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要涉足文化产业,他现在也时不时看点小说了。看来看去,果然还是任明卿写得好。
  都说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以前任明卿续写《浩荡纪》,对比对象是他哥,徐静之还没有那么大的感触;现在拉出去和别的作者比比,任明卿简直是陈独秀。
  三个人说说笑笑来到中式庭院里,徐老正坐在太师椅上对着Ipad办公。任明卿发觉餐桌边只摆了四张椅子,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他天性怕生,不喜社交。庄墨却是应酬惯了的,什么场面没见过,大大方方地上前跟徐老握了握手:“徐老您好,我是任明卿的文字编辑庄墨,久仰。”
  “文字编辑?你也太谦虚了。”徐老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番庄墨。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了,之前打过好几次照面。庄墨知道任明卿跟他们家走得挺近,却没有攀附的意思,来去接送从来都是隔街等着,很有规矩,徐老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今次拜访,庄墨着简单的牛仔裤、米色的薄毛衣,浑身上下只配了一块理查德米勒RM011碳素手表,把刘海放了下来,比平时更清爽,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公子哥。虽然这番打扮年轻得近乎青涩,但面对徐老,他依旧不卑不亢,镇定自若,言谈间散发着强大而从容的自信,别有一番掌事人的气度。徐老觉得这孩子一表人才,还很大气,倒是带得出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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